鍋爐房熱工測量與自動控制的規定
閱讀:1153 發布時間:2019-9-3
1、適用于24.5MW及以下以燃煤為主的蒸汽和熱水鍋爐的儀表檢測與自控設計。
2、鍋爐房熱工測量及自動控制,包括熱工檢測、熱工信號、熱工保護和熱工控制四個部分。設計中應滿足以下要求:
(1)在滿足安全、經濟運行要求的前提下,檢測儀表及調節儀表宜精簡。
(2)鍋爐儀表控制裝置的選型宜采用鍋爐行業推薦的標準設計和配套產品。
(3)鍋爐儀表選型和控制設計,應根據鍋爐蒸發量和工藝系統的監控要求,進行全面技術經濟比較,選用可靠性高的設備和成熟的控制系統。新產品、新技術應經試用、考驗和鑒定合格后,方可在設計中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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